女子涉嫌欠建屋发展局至少106,000新元抵押贷款欠款,面临被逐出公寓

发布时间:2023-11-03 18:21:18    浏览:

[返回]

新加坡:一名妇女因涉嫌多年未能支付抵押贷款而面临被驱逐出她于 2001 年购买的一套公寓,住房委员会 (HDB) 声称,到 2020 年 5 月,

她将欠下约 106,000 新元(77,800 美元)。Jasmine Gowrimani Daniel 女士向地方法院申诉,对 HDB 将她驱逐出公寓提出异议,但她的

尝试在周五(11 月 3 日)做出的判决中被驳回。根据地区法官 Jonathan Toh Jun Hian 于 10 月 20 日做出的判决,Daniel 女士于 

2001 年 4 月购买了该公寓,并从 HDB 获得了贷款。2003年和2004年,她申请并获得暂时延期付款义务。 2004年和2005年,她还获准暂时

减少每月抵押贷款付款。2009年9月,HDB发出了一份意向通知,打算根据当时有效的《住房和发展法》强制收购该公寓,因为丹尼尔女士未能

及时支付抵押贷款。她在回信中表示反对,解释说她的个人情况很困难,但没有否认她拖欠了抵押贷款。HDB 随后于 2009 年 11 月做出回应,

允许 Daniel 女士有时间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公寓,或者从 2009 年 12 月起每月支付 1,200 新元以保留该公寓。判决中的一系列事件随后跳

到了几年到 2016 年 8 月,当时 HDB 向 Daniel 女士发送了一封信,通知她拖欠 63,123.87 新元。HDB 书面要求 Daniel 女士在 

2016 年 8 月 30 日之前支付欠款,或者签订每月 2,100 新元的分期付款计划。卓法官表示,丹尼尔女士没有支付欠款,也没有达成替代协议。

HDB 于 2017 年 6 月发布了新的通知,根据 HDB 法案收购该公寓。据HDB称,Daniel女士当时拖欠了72,024.37新元,相当于六年零两个月

的抵押贷款欠款。丹尼尔女士随后向国家发展部长提出上诉。她在2019年10月的一封信中声称建屋发展局“诱骗”了她,并要求国家发展部

(MND)进行调解并制定付款计划。卓法官表示,国防部试图这样做。 Daniel女士、HDB和MND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就付款计划提案

交换了信函,但没有达成任何协议。最终,MND 在 2020 年 1 月 17 日的一封信中驳回了 Daniel 女士的上诉。MND 在信中指出,Daniel 

女士提出的付款计划不会在合理的三年期限内解决她的欠款,到 2020 年 5 月,她的欠款将达到 106,254 新元。MND 还指出,目前尚不清楚

Daniel 女士是否会获得足以维持每月所需付款的收入。国家发展部给丹尼尔女士六个月的时间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她的公寓,否则建屋发展局将

继续强制收购。Toh 法官表示,Daniel 女士寻求延长出售公寓的时间,国防部给她的期限是 2020 年 10 月 17 日。


image.png


2020 年 10 月 17 日,丹尼尔女士写信给 HDB,表示她打算发出赎回通知,大概是为了全额偿还抵押贷款。杜法官说,她发出了一系列电子

邮件,提出有关抵押贷款金额的争议,建屋局做出回应并解释了各种计算和费用。MND 随后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发出一封信函,表示 HDB

将继续进行强制收购,并且 MND 对 Daniel 女士上诉的决定是最终决定。2021年8月26日,HDB通知相关镇议会,该房产已归属。建屋发展局向

丹尼尔女士发出了“占有通知”,告诉她该公寓已归属,并通知她搬走家具和财物。HDB表示将在30天后接管,在此之后在公寓中发现的物品将被

视为遗弃。建屋发展局表示,将在不通知丹尼尔女士的情况下处理这些物品。在丹尼尔女士对强制收购提出异议并要求更多时间后,建屋发展

局给了她直到 2021 年 10 月 8 日的期限。她于2021年10月8日写信给HDB,表示她打算在三个月内于2022年1月8日移交该公寓。她表示,

在此之前她将支付滞留费。预定的驱逐HDB 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做出回应,称他们计划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10 点进行驱逐。

他们告诉她,他们已经为她准备了一套单间出租公寓作为她的下一个住处。丹尼尔女士回应,询问驱逐的依据,并预约会见建屋发展局法律部门

负责人。当预定驱逐日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到来时,丹尼尔女士尚未将她的所有个人物品从公寓移走。卓法官说,HDB 和 Daniel 女士各

自在公寓的大门上安装了一把单独的挂锁。HDB 通知 Daniel 女士领取她的物品,并允许她在某些日期进入公寓,但她没有从公寓取回所有物品。

丹尼尔女士随后向法院提出申请。除其他事项外,她要求法院撤销建屋发展局的驱逐、公寓的占有以及让她收集留在公寓的物品的通知。

另一方面,丹尼尔女士要求延长交付空置公寓的时间。在此期间,她要求能够自由进入公寓及其内容,而不受建屋发展局的干扰。

杜法官表示,丹尼尔女士真正申请的是对建屋发展局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查,而地方法院对此“根本没有管辖权”。卓法官表示,她的申请应被

全部驳回,并承担费用。“它没有披露地方法院的合理诉讼理由,因为这显然是不可持续的——丹尼尔女士要求法院做一些它没有管辖权的事情。

出于同样的原因,这是轻率、无理取闹的,也是对程序的滥用, ”卓法官说道。他命令丹尼尔女士向建屋发展局支付费用。丹尼尔女士已对卓

法官的所有命令提出上诉。建屋发展局同意丹尼尔女士关于公寓“维持现状”的要求,因为在丹尼尔女士的上诉完成之前,建屋发展局不会将丹

尼尔女士的物品从公寓扔掉。


搜索